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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試行新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凡已經實施新《標準》的學校,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停止執行。
新《標準》從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狀況,按百分制記分;它根據學生的生長髮育規律,將測試對象劃分爲若干組別:小學一、二年級爲一組,小學三、四年級爲一組,小學五、六年級爲一組,初中及以上年級每年級爲一組,大學爲一組。
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新《標準》的具體步驟是:從2002年新學年開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確定3%左右的中小學校和兩所以上的高校,小學從一、三、五年級開始,中學(中專)和高等學校從起始年級開始實施,以取得經驗。從2003年新學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標準》的比例擴大到50%的中小學校和所有高等學校。從2004年新學年開始,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施新《標準》。教育部將於2003年開始,對各地實施新《標準》的學校進行抽查,並公佈抽查結果。
同時頒發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實施辦法還規定:學生達到新《標準》良好等級及以上者,方可評爲三好學生、獲獎學金(高等學校);達到優秀成績者,方可獲學分(高等學校或實驗新高中課程標準的學校)。學生畢業時新《標準》成績達到60分爲及格,准予畢業;新《標準》成績不及格者,高等學校按肄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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