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特稿 日前,市中招辦向社會公佈了今年中考考生違紀行爲的認定和處理方法。
一、考生用藍、黑以外顏色(鋼筆或圓珠筆)或用鉛筆答題的,試卷按廢卷處理。
二、在試卷規定地方之外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或做任何標記的,試卷按廢卷處理。
三、在考場內,有下列作弊行爲之一併確有證據者,試卷按零分處理,並取消當年考試資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手勢,經警告一次無效的;抄襲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的;未按規定以任何方式夾帶資料、傳遞紙條或偷換試卷的;考試期間撕毀試卷或答卷的;將試卷或答卷帶出考場的;攜帶BP機等收發通訊工具參加考試的。
四、違反考場規則並不聽從批評或處理,無理取鬧,擾亂考場秩序,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除取消考試資格外須進行紀律處分。
五、在評卷過程中,評卷人員發現答卷內字跡不一致或有雷同試卷,經考點或閱卷點領導小組共同認定後,試卷按零分處理。(北方網記者 劉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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