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椐全國考委有關文件精神,部分專業代碼以及部門專業課程將作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1.委託開考的律師專業(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30102)調整爲律師專業 (本科段、專業代碼030108)。
2.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專業代碼030103)的部分課程將有所調整。涉及變動的課程是憲法(二)(4學分,課程代碼0862)改爲憲法(一)(4學分,課程代碼0212)、法理學(二)(5學分,課程代碼0210)改爲法理學(一)(7學分,課程代碼0211)、刑法原理與實務(6學分,課程代碼0215)改爲刑法原理與實務(一)(7學分,課程代碼0919)、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5學分,課程代碼0217)改爲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7學分,課程代碼0920)。2003年該專業的開考課程暫不作調整,這些課程具體變動時間,請注意《自學考試專刊》。
3.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專業代碼030302)和機關管理及辦公自動化專業(專科,專業代碼030301)中所設置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5學分,課程代碼0220),即將改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7學分,課程代碼0923)。2003年該課程仍按原設置的課程開考,何時變動,請注意《自學考試專刊》。
4.電子商務專業(專科,專業代碼020215)的綜合作業課程(4學分,課程代碼0904)改爲實踐性環節考覈課程,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下午的考試取消。有關課程的考覈要求和實施辦法,請注意《自學考試專刊》。
5.日語專業(基礎科段)中“日語聽說(會話)”課程(課程代碼7064),根據該課程的考綱要求,現改爲“日語聽說(口語)”,課程代碼不變。
二、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及我國入世後,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都會做出調整和改變,現行的部分課程考試大綱和教材內容相對滯後不可避免。因此,這類課程在命題時會將考試之日起6個月前由全國人大和國務院頒佈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範圍。考生應注意,凡大綱、教材內容中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爲準,同時對我國經濟領域內重大方針政策的變化,也應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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