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歸五年間)基本法保障香港教育制度高度自治
“基本法對香港教育的保障十分清楚。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可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考試製度等。我們的教育制度是高度自治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會長楊耀忠在接受本社記者專訪時高度評價迴歸後香港的教育體制。
楊耀忠同時兼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區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他說,迴歸5年來,香港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教育政策,進行教育改革。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無論是天主教、基督教或佛教學校,都得以繼續存在。這些宗教組織所辦的學校可以繼續提供宗教教育,開設宗教課程。
回顧香港教育在迴歸前後的變化,楊耀忠認爲,迴歸前的香港教育屬於殖民教育,而回歸後則是國民教育,兩者有本質上的不同。教科書裏很多名詞和定位已經作了修改。迴歸後,學生要唱國歌,升國旗;但在殖民統治時期,絕大多數學校是不掛國旗的。這是很大的一個轉變,這種國民身份認同的教育和殖民教育有很大的區別。
香港迴歸祖國後,實行“港人治港”,教育目的是培養未來人才,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所以特區政府在教育方面投入很大。雖然這幾年香港經濟並不理想,但政府投資教育的力度不減,教育經費比以前增加很多。
年過5旬的楊耀忠從事教育工作已20多年。1975年從香港中文大學畢業後,他一直致力於教育工作,並於1986年起擔任香島中學校長至今,爲香港的教育改革作出了貢獻。
“香港的教育制度長期強調讀書、考試,這對於學生的創意思維的培養是不夠的,要適應知識經濟,我們一定要進行教育改革,”他說。
目前香港人口受教育程度較低,50歲以上的人口中有一半隻有中三的教育程度,這對於香港的經濟轉型是非常不利的。針對這種情況,特區政府提出了“終身學習”的概念。楊耀忠說,特區政府已採取了許多措施,如給予免稅優惠,來推動社會各界人士“終身學習”。
他介紹說,香港有9年的義務教育制度,15歲以下的青少年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並得到法律上的保障。香港的學生不會因爲經濟困難而影響學業,特區政府提供的低息貸款和無審查貸款,會及時給予有需要的學生以支持。
迴歸後另一個重要變化,就是香港與內地及海外的學術交流日益加強。楊耀忠說,這種交流非常活躍,可以說已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內地有大學生來港進修,有利於香港吸收人才;許多香港中小學同內地中小學結成姊妹學校,定期舉辦交流活動,如學術研討和夏令營等。與此同時,香港依然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家保持着密切的學術往來。特區政府還設立了優質教育基金,所有學校可以通過申請這個基金到海外交流。
“現在,香港的學習氣氛不錯,很多人利用晚上或週末進修。這對於香港的長遠發展非常有利。”楊耀忠高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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