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任何一所大學的規模可與她相比:自開辦以來,報考人數達3700萬人,累計畢業生370萬人。這就是被人們稱爲“沒有圍牆的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誠如李嵐清副總理所說:“自學考試製度是發展中國家辦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一項創舉。”隨着高等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自學考試也面臨着一些新問題,也要尋求新的發展思路。 有挑戰有發展∶自考發展空間仍將存在 在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形勢下,自考工作的確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展較快的省如廣東、浙江等考生繼續增加,也有的省考生人數下降較多;有人擔心在其它開放教育形式的競爭下,自考還有沒有前途;也有人認爲在普通高校大發展後,自考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了;特別是由於連年擴招,擔任主考任務的普通高校教學科研業務更加繁重等諸多原因,致使部分主考院校參與自考工作的積極性有所下降。 但是就此對自學考試喪失信心也大可不必。自學考試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教育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有它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對實現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5%的目標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自學考試製度的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學習費用低,國家、社會和個人的投入都較少,而且學習形式又非常靈活,爲一大批有志接受高等教育而又存在各種困難的人羣創造了學習條件。比如目前,我國農村發展急需大批專門人才,但是普通高校培養的人才往往又下不去。而自學考試可以在爲廣大農村地區培養“留得住、用得上”的專門人才方面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日前召開的全國考委五屆二次會議上,教育部部長、全國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主任陳至立指出,目前和今後,要繼續推進自考面向農村工作的開展。我國作爲世界人口大國和發展中國家,13億人口中農村人口占70%,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對於提高國民素質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歷來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點和難點。“九五”期間,自學考試將面向農村工作列爲工作重點認真組織實施,通過幾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相當的進展,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像浙江省縣以下農村地區的考生已佔全省考生的68%,探索了一條適應農村實際的自學考試新路子,得到了廣大農村各級領導和羣衆的歡迎與肯定。 促合作求發展∶自考建立終身學習基礎性地位 我國加入WTO以後,社會各行各業都面臨提高在職人員素質等問題,都需要學習新的相關知識,自學考試提供了邊工作、邊接受教育的條件,可以很好地解決工學矛盾。現在,許多已獲得各種層次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人又選擇了自學考試這種形式來學習新的專業知識。 1999年召開的第三次全教會提出了終身教育和建立學習化社會的任務。而自考教育形式非常適合於爲終身教育的各種需求提供服務,因此自學考試在建立終身學習體系中處於基礎性的地位,起着基礎性的作用。自學考試要深化改革,努力創新,主動適應,在建立終身教育體系中確定自己的位置。 積極推進部門合作開考,大力發展非學歷教育的證書考試。這是剛剛結束的全國考委會議提出的一項前景無限的要求和目標。教育需求的多樣化是終身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會上教育部提出,各級自學考試部門要在辦好自考學歷教育的同時,積極拓展非學歷教育的證書考試。要注意加強與部門行業的合作,發揮部門行業的積極性,積極探索在新形勢下與部門行業合作發展的新機制,培育和發展自學考試新的增長點。部門和行業在人才需求、培養目標和方式、專業課程設置和人才使用等方面具有優勢,有着豐富的教育資源。充分利用和發揮好這一資源優勢,合作開考社會急需的、符合行業特點的學歷證書和非學歷的職業證書考試,可以有效地滿足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社會需求。要積極推進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證書等水平證書考試。同時,要加強與其他高等教育的合作,探索學分互認的途徑,爲人民羣衆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選擇。 靠高校抓隊伍∶保證自學考試製度順利實施 目前在全國範圍內有315所普通高等學校承擔了主考學校的工作,多年來,這些學校將自學考試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任務,爲自學考試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可以說,沒有普通高校的參與和支持,就沒有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今天的局面。應當說,普通高校參與自考的各項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一部分,高校應支持教師承擔自考有關業務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在覈定學校編制時應考慮其所承擔的自考任務,有關高校對教師承擔自考的任務應適當計入其工作量。各級自考辦應按教師承擔自考業務工作情況給予合理的報酬。同時,在新形勢下,可以根據自考開考專業的需要,增加有條件的高等職業學校擔任有關專業的主考學校。 與此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自學考試工作的領導,將自學考試的發展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要定期研究自考工作,幫助解決自考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隨着自學考試規模的擴大和考試功能的不斷擴展,全國自考系統5000多專職工作人員承擔着全年上千萬人次的考試,考試項目多、考試次數頻繁,使各級自考管理隊伍長期處在超負荷狀態,對自學考試改革與發展等重大問題研究不夠,管理和服務水平不高,影響了自學考試的質量和健康發展。因此,重視和加強自學考試的機構、隊伍建設,同時穩定命題教師隊伍並加強專業委員會建設,不僅是自學考試事業得以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維護國家考試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迫切要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重視和加強自學考試機構、隊伍建設,要發揮省級自考委的作用,重大問題要由自考委討論決定,要抓好基層自學考試機構和隊伍建設。在機構調整中,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確定自考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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