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日前公佈了2002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加分政策。
對於參加預考且達到一定分數的考生,可享受照顧加分20分。具體分數要求是:文史類300分,文外類350分;理工類250分,理外類300分;高職文180分,高職外230分;高職理150分;中醫、西醫類250分。
根據成人考生的特點,教育部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試成績上加30分(專科起點本科爲20分):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2、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人民警察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7、年滿25週歲以上的考生。8、報考農、林、地質、水利、礦業、測繪、監所、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艱苦行業各專業的考生。
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具備兩項錄取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一項,不能累計加分。預考加分不影響政策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