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動部門和總工會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目前一些大學生打工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做的是勞動關係的活兒,獲得的卻是勞務關係的待遇,而在校大學生是不能辦理相關勞動關係手續的,這就給一些貪心老闆們可乘之機,暑期打工的大學生很容易受到傷害。
東華大學的小王是經同學介紹去某單位打工的,上班的第4天公司通知他說,以後幾天每天必須遲下班2小時,可當他詢問加班費用時,公司卻告訴他說,他屬勞務工,不存在再支付加班費的問題,小王拒絕執行該決定,結果,公司作出違反規定扣罰款決定。結果,小王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求助,但卻被告知,他們無法受理此類仲裁申請。
對此,業內人士呼籲,應儘快爲大學生打工定性,併爲維護大學生打工的合法權益訂立相應法規、規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