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以進一步指導、規劃全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綱要》共20條,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思想、原則、任務與目標,不同年齡階段的教育內容,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和方法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綱要》強調,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導,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保證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效性。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個別差異,尊重學生。
針對當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際,《綱要》規定了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具體目標是:使學生不斷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調控自我、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少數有心理困擾或心理障礙的學生,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諮詢和輔導,使他們儘快擺脫障礙,調節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強自我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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