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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衛生部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發佈後,近期社會反響極大,併產生了一些誤解。教育部自考辦負責人就自學考試考生關心的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今後還可以報考自學考試的醫學專業嗎?
答:《教育部、衛生部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指出,根據高等教育醫學教育和我國衛生事業發展對衛生人才的需要以及行業人才准入的有關規定,高等醫學教育專業分爲三類:即醫學類、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專業。根據文件精神,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學考試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不再招收新生。有關助學單位要保證已招收的在校學生繼續完成學業。
問:已在籍的醫學類專業自考生還可以繼續報考嗎?
答:已參加醫學類專業自學考試,並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學籍(考籍)的考生,可有一個完成學業的過渡期,時間3年,即應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問:今後還可以報考自學考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嗎?
答:根據文件精神,2002年10月31日以後,自學考試可以繼續舉辦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但只招收已經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在職人員。
問:醫學類、相關醫學類專業分別包括哪些具體專業?
答:文件指出,醫學類本、專科專業指臨牀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鍼灸推拿學及預防醫學,現階段包括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五年制)、醫學檢驗(五年制、授醫學學士)等;相關醫學類本、專科專業指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及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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