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級研究學者:應爲國家或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依託高校建設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幹或“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崗位的入選者或第二梯隊助手,並擔任一定的行政管理職務(高校副系主任、研究所副所長或重點實驗室副主任以上);或中央國家機關、國有大中型企業高級行政管理人員。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少數特殊情況可以放寬到55歲(194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訪問學者/進修生
應是在本人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確有必要出國培養的教學、科研、技術、管理人員。年齡在55歲以下(194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大學本科畢業人員一般應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1998年3月31日以前畢業),具有碩士學位人員一般應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2001年3月31日以前畢業)。
(3)研究生
申請者應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的具體規定和要求。具體獎學金項目情況詳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4)申請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或其他獎學金項目的人員,應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對專業、語言、年齡等方面的要求。具體要求請查閱《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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