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教委獲悉,2003年國家公費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已經開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派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3025名。此次選派計劃有重要調整,重點資助七大學科領域的三類人才,資助標準也有所提高。本市的申請受理已從12月23日開始,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者須交納報名費和評審費共計人民幣500元/人。
據介紹,2003年我國將在全國選派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3025名,其中通過個人申請項目選派2100名,按有關項目選派925名。本市對申請者沒有名額限制,只要符合相關專業、語言、年齡等條件均可申請。申請時間截至2003年3月10日。
重點資助對象:
七大學科領域的三種人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包括我國政府提供全額資助、與外國政府和組織互換獎學金資助、各種項目獎學金或資助金等多種資助方式。資助的各類留學人員爲: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進修人員、研究生。
重點資助的七大領域包括:通信與信息技術、農業高新技術、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材料科學與新材料、能源與環境、工程科學、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等。同時,國家仍然將繼續鼓勵其他學科領域的人員申報國家留學基金,並將予以支持。
本市受理此項申請的機構爲:天津市教委國際交流處(教育系統)電話:27117314;天津市人事局智力人才引進辦公室(非教育系統)電話:23124051。
申請表格和具體要求申請人可直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會網站查詢。
留學基金委計劃於2003年7月通過其網站、《神州學人》雜誌和有關媒體公佈錄取人員名單,並通過各受理機構向被錄取人員發《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等。
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派出後,其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將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執行。被錄取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到2005年底有效。超過留學資格有效期未能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協議書並辦理繳存保證金事宜,保證金金額標準一至四萬元不等。出國期限爲三個月的留學人員免交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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