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升本科"招生是指從高職高專畢業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本科院校繼續學習深造的招生考試試點工作。2001年和2002年我市進行了"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招生任務,並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實踐證明,"高職升本科"招生是加快我市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構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立交橋的有益探索。爲滿足廣大高職高專畢業生的需求,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03年繼續進行此項試點工作,並進一步完善措施,擴大規模。
1、招生計劃分爲文科類和理科類,並有較大增幅。
爲了給廣大高職高專畢業生更爲廣闊的選擇空間和更多繼續深造的機會,2003年"高職升本科"招生進一步增加了招生院校的所數和招生計劃數,共有17所院校計劃招生3517人,與去年16所院校招生1988人相比,院校數增加1所,計劃數增加1529人,計劃增幅76.9%。"高職升本科"的招生計劃分爲文科類(含藝術文科和體育文科)和理科類(含藝術理科);其中,理科計劃2195人,文科計劃1073人,藝術理科計劃15人,藝術文科計劃154人,體育文科計劃80人。
2、考生須先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然後根據自己的專業考試成績參加文化考試。
我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分爲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專業考試科目不超過2科,成績滿分爲150分。專業考試的內容、辦法以及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由招生院校確定。凡未按規定參加院校的專業考試或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不予錄取。
文化考試由市招辦統一組織,報名時間爲3月1日至6日,考試時間爲4月12日-13日。文科類考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爲語文基礎、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三科;理科類考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爲高等數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三科。文化考試均爲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爲120分鐘,各科滿分爲150分,總分450分。各科考試要求見《2003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統一考試說明》。
3、文化考試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以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作爲錄取的主要依據。
文化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根據自己的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到所報考的院校填報志願,時間爲5月10日-12日,"高職升本科"招生的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文化考試結束後,由市招辦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本市的招生計劃數,劃定"高職升本科"招生各科類文化考試成績資格線。招生院校在錄取新生時,要貫徹"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文化考試成績資格線的前提下,以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作爲錄取的主要依據。
4、院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考生要明確自己的權責。
2003年我市"高職升本科"招生繼續進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試點工作。招生院校根據自身的辦學特色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報考條件、專業考試具體時間和考試範圍、錄取原則以及諮詢、聯繫方式等內容。招生院校依法自主招生主要體現在:錄取工作的各項要求由院校確定,所招生的專業由院校確定,專業考試的實施辦法由院校確定,錄取當中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的錄取標準由院校決定。市招生委員會監督、檢查招生院校對於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招生章程的執行情況。但考生應注意的是,考生要認真閱讀院校的招生章程,根據章程的要求和自己的考試成績、身體狀況選擇院校,考生有義務向院校提供自己的準確信息並對自己的行爲負責,要按規定參加院校的專業考試。
5、新生入學後,招生院校要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被錄取的新生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入學後,學校要據有關規定對其是否符合入學條件進行復查。複查的主要內容是新生的身體狀況和學歷證書等。如新生的身體不符合有關規定條件或有舞弊行爲的,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凡未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招生院校勒令其退學。對於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有關法紀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繼續實行推薦免試的試點工作,探索高等職業教育的多種選拔模式。
2003年繼續在天津工業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商學院三所院校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中試行"高職升本科"招生的推薦免試工作,各校推薦免試的人數不超過當年本校"高職升本科"招生計劃的2%,學校要制定公正合理的推薦免試實施辦法,將被推薦免試的學生名單張榜公佈,接受監督,並報市招辦備案。
7、考生要特別注意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時間。
爲了使考生更加便利地參加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市招辦從院校招生章程中彙總了部分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地點、考試時間,供考生參考。招生院校專業考試的範圍、成績公佈渠道、錄取辦法、諮詢電話等未列出的內容,請考生參閱《2003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生報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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