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考辦決定於2003年3月起對新考生報名使用新的照片圖象採集標準,既要求照片背景選取淺蘭藍。今年高自考報名期間,各區縣自考辦及相關單位在接受新考生報名時將不再接受不符合新的規範標準要求的照片。這一新規定是根據全國考辦的有關要求,爲進一步推動畢業證書電子註冊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而採取的。
新規定還要求照片成像尺寸爲:成像區上下要求頭上部空1/10,頭部佔7/10,肩部佔1/5,左右佔1/10。採集圖像大小最小爲192X144(高x寬)。成像區大小爲48mmx33mm(高x寬)。
市考辦特提醒廣大新考生,在照相時要注意覈查攝影環境和成像結果,以確保報名和電子註冊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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