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水平,積極應用現代電子技術解決合格試卷管理的落後狀況,市自考辦決定,自2003年4月份考試開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所有課程考試將全部使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信息卡(以下簡稱考試信息卡)。考試結束後,依據考試信息卡所取得的電子信息作爲考生的電子考籍檔案,替代傳統的合格試卷保存方式,考生將考試成績轉往外省(市、區)時,不再轉送合格試卷。
考試信息卡分爲兩種,凡選擇性試題與非選擇性試題實行分卷形式考試的課程,使用考試信息卡(一);其餘課程考試使用考試信息卡(二)。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按照規定的項目和要求逐一正確地填塗考試信息卡,不得漏寫或空白,書寫的字跡必須清晰可辯。填塗錯誤時,考生可使用修正液進行更改。凡未按照規定要求填塗考試信息卡的,其該課程考試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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