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招辦中字〔2003〕1號
各區縣教育局、衛生局:
爲了做好今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現就體檢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體檢範圍
2003年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初級職業班學生和市區2002年結業仍在學校就讀的學生均須參加體檢。
二、體檢時間
2003年4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三、體檢標準
執行原國家教委教職(1994)5號文件規定的新標準和原發技校體檢標準(見附件)。
四、組織管理
1、體檢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中招處和市衛生局醫政處牽頭,各區縣教委(教育局)、衛生局負責商定組織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具體實施。
2、體檢醫院要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較高的醫務人員負責體檢工作。各科應至少有一名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掌握體檢標準,主檢醫生要由副主任以上醫師擔任。體檢人員一經確定,要保持相對穩定。
3、體檢醫院在體檢前要對參檢醫務人員進行培訓,使每位參檢醫務人員熟練掌握體檢標準。
4、參檢醫務人員要認真如實地填寫《體檢表》中各個欄目,字跡要清晰,不得空項。嚴格按照原國家教委《體檢表填寫說明》的要求填寫體檢的各項結論欄。
5、組織學生參加體檢的具體工作由學生的學籍學校負責。各校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1)選派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體檢工作。
(2)體檢表上須粘貼學生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與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採集的照片相同),並加蓋學校騎縫章。
(3)覈查學生體檢項目的填寫是否齊全、書寫內容是否符合標準,特別是空項欄目須及時請醫生補檢填齊。
(4)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每位學生,以避免考生在填報志願學校(專業)時失誤。
(5)學生體檢表由學校整理後裝入學生檔案。
五、收費標準
一般常規檢查收費標準按照市衛生局津衛財(2001)409號文件規定,每人體檢費5元(胸透和其他特殊項目檢查按有關標準另行收費)。體檢費由學生自理。
六、要求
1、體檢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秉公辦事。各教育行政部門、體檢醫院、學校都要嚴格遵守關於體檢工作的要求和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擾體檢工作的正常進行。
2、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對在體檢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視情節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各區縣體檢工作結束後,請及時將本區縣參加體檢人數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中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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