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覈不合格不得升入高級中等學校
考覈成績不計入升學總分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是我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市教委積極推進體育考覈內容和方法改革,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有效促進學校體育課的正常開展,激勵學生學習和鍛鍊,提高學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反饋學生的鍛鍊效果。使體育考覈有利於促進學生積極參加平時的體育鍛煉,上好體育課;有利於增強學生的體質;有利於對學生的體質健康狀況進行全面的綜合評價;有利於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有利於保證學生的安全、減輕學生的負擔。今年繼續實行考覈成績不計入升學總分、考覈不合格不得升入高級中等學校的政策。
各區縣教育局中招辦要堅持從大局出發,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本着科學、規範、有序的工作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由學校自行組織。
考覈時間:4月14日(星期一)至18日(星期五)
考覈項目: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的考覈項目共四類,由各區縣統一在不同類別中選擇3個項目作爲本區縣各學校體育考覈內容。
計分辦法: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總成績由初中一年級、初中二年級體育課成績和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初中一年級體育課成績佔20%;初中二年級體育課成績佔20%,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成績佔60%。體育考覈成績分爲"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第。總成績在60分以上的學生(含60分)爲體育考覈"合格",總成績在60分以下的學生爲體育考覈"不合格"。體育考覈成績"不合格"學生不得報考各類高級中等學校。
免考或緩考: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及有嚴重傷病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或緩考。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及有嚴重傷病的學生須提供殘疾證或醫院診斷證明,經學校審覈批准後統一填寫《2003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覈免考審批表》,按體育考覈"合格"對待,日後裝入學生檔案。凡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將按體育考覈"不合格"處理。
因病、因傷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覈的學生,要安排時間進行緩考。
體育考覈期間市教委、市中招辦將委派巡視人員到各區縣檢查體育考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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