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區一所高校附近的“考研培訓圖書樓”前,幾名來自河南鄭州的學生正在犯愁。劉生成同學參加了今年1月舉行的200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成績未上線。去年備考時,他在鄭州上了3個政治輔導班、2個英語輔導班,但那些班大都“質次價高,名不符實”。他和幾名打算參加2004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同學一起來京,想找到經營規範、信守承諾的輔導班,可面對滿牆印有“名師雲集”、“獨家授課”、“不過關就退費”等字樣的廣告,他們不知如何選擇纔好。
劉生成同學的經歷和困惑是當前考研輔導培訓存在的問題的真實寫照。
考研熱催生利潤可觀的輔導培訓產業
近年來,考研熱不斷升溫。資料表明,報考2002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數有62.4萬,比2001年增長35.6%;報考200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數約爲79.9萬,比2002年增長27.7%。專家估計,2004年報考人數將突破90萬。
考研熱催生了巨大的考研輔導培訓市場。目前的考研輔導主要針對全國統一考試的英語、政治和數學三科。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一般是每年的11月報名,次年1月考試。據一些考生介紹,全年都有爲上述三科考試開辦的各種輔導班,春季叫基礎班,夏季叫加強班,秋季叫提高班,冬季叫衝刺班或考前通報班。
一位在北京辦了多年考研輔導班的業內人士介紹,經過幾年發展,目前全國已經形成北京、西安、武漢、南京四處考研輔導中心,各省會城市形成考研輔導次中心。由於研究生入學競爭激烈,現在多數考生報名後會參加一個以上的輔導班,以每位考生最少支出1000元計,這一產業的年產值可達8億元左右。
三大問題影響考研輔導培訓健康發展,損害考生利益
應當肯定,衆多考研輔導班爲考生梳理知識、從容應考起了積極的作用。但從近年的情況來看,考研輔導培訓領域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主要有三:
問題一:暴力爭奪培訓市場。因“班主”間爭奪地盤引發的治安事件屢有發生。2000年,西安市某“班主”與武漢、石家莊、東北的3名“班主”爭奪市場,發生大小鬥毆10餘起;2001年8月,主持“××考研輔導班”的韋某與主持“××考試培訓學校”的王某在石家莊市發生暴力衝突,驚動了當地警方;2002年6月,上海數家“班主”爲爭奪張貼廣告的場所引發激烈衝突。
問題二:信息發佈極不規範。首先是廣告內容違法。現在不少考研輔導班的廣告打着名牌高校的牌子,實際上這些輔導班和其所稱的高校並沒有正式合作關係;有的考研輔導班的廣告中公然打出“可透露內部消息”的字樣,或聲稱授課教師與命題者關係密切;有的廣告則用“考研輔導第一人”、“全國最著名考研輔導專家”等字眼吸引學生,並稱“某老師經過對考研試題多年潛心研究,押題命中率達98%”、“某老師連續3年押題命中率全國第一”等。其次是發佈程序違規。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局有關負責同志說,未經審批就發佈的考研輔導班廣告比比皆是,有的新聞媒體對此類廣告根本不審查,給錢就登,甚至用專版、專題形式給辦班者刊登不實報道。
問題三:違規經營。按照規定,舉辦考研輔導培訓的機構必須有教育行政部門發給的《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而要取得該證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辦班負責人在註冊地有常住戶口,有副高以上職稱;二是註冊資金50萬元;三是有500平方米的教學場所;四是有固定的師資力量。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輔導班根本不具備上述條件:不少輔導班借用他人的許可證招生;有的“班主”大學沒讀完,甚至僅有高中、初中文化水平;一些輔導班舉辦者根本沒有固定、合格的教學場地,考生們爲聽課“南征北戰”。此外,近兩年個別考研輔導班向考生承諾考前幾天向其發送“來自內部渠道”的押題短信。教育部門的官員指出,發佈此類短信的辦班者已涉嫌刑事犯罪。
明確管理部門職責是整頓和規範的前提
考研輔導班存在上述問題,主要原因是行政部門監管不力,而監管不力的原因,則是相關行政部門對於此類培訓教育的管理職責不明確。
考研輔導培訓教育屬社會力量辦學中的“非學歷教育”。按照現行法規,民辦教育屬公益性事業,“不以盈利爲目的”。但在實際運行中,價格管理部門並未對此類培訓的收費作出限制,稅務部門也已經對部分“非學歷教育”舉辦機構按照文化企業類別徵稅。教育部門的官員說,雖然法律明確了他們是主管部門,但是真正做起來,工商、公安、民政、稅務等部門都有權對此類輔導班進行管理。比如,單位或個人違規將場地出租給非法辦班者,有的教學場地甚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教育部門沒有處罰權。此外,現在社會上有不少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了註冊的培訓機構,他們沒有《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這些機構能不能舉辦類似考研輔導等內容的培訓班,是不是須先經教育部門審批,現在沒有明確的規定。除了職責不清,沒有專門的管理隊伍,也是監管不力的重要原因。
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清華大學教授楊樹先等專家認爲,有關部門應儘早明確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管機關和職責,使類似考研輔導班這樣的考試培訓教育得以健康發展,使考生和教師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編後:近年來興起的針對統一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輔導培訓,滿足了部分考生的需求,因而受到歡迎。但是,由於受經濟利益驅動,一些機構違反國家法規,胡亂辦班,甚至有黑惡勢力參與其中,不僅嚴重損害廣大考生和老師的利益,而且嚴重擾亂正常的教學活動和市場經濟秩序。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打擊違法經營,加強監督管理,使輔導培訓行業儘快走上規範有序的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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