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開學兩個多月了,在廣東省的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四所部屬高校的助學貸款還未全部到位。原因是,學校和貧困學生普遍反映辦理助學貸款的程序過於繁雜,有的學校爲辦好一筆助學貸款竟要蓋70多個章。
天啊!一個大學生爲了得到一筆並不太多的助學款,在忙於學習功課的同時,竟要在家鄉、銀行、學校間拼命奔波,跑一道道手續,蓋一個個公章。公章之累,讓大學生苦不堪言,而過於繁雜的程序像一道高高的牆,將貧困生的貸款阻在門外。
當然,學校、銀行要求貧困生提供各種材料、蓋各種公章,其目的是保證貧困生身份的準確性,減少貸款風險。但是,助學貸款的性質畢竟與商業貸款不同,其操作程序應有所區別,以商業貸款的要求來對待助學貸款,顯然是苛求。
國家制定助學貸款政策的初衷,是不讓一個大學生因爲貧窮而失學,這對貧困生來說,無疑是一個福音。但是,70枚公章背後所反映的繁雜程序難免讓人產生“好制度與好政策實施不當”的遺憾。
假如學校與銀行能本着充分相信學生的態度,懷着雪中送炭、特事特辦的關愛之心,讓助學貸款儘快發放到貧困大學生手中,當然是社會之幸。更重要的是,青年人的自尊心很強,他們渴望平等與公平,但是,貧窮卻有可能讓他們的心靈打上自卑與恥辱的烙印——當他們爲了區區千元助學款卻要面對一次次公示和一個個公章時,誰能保證他們的心靈在品嚐貧窮的同時不會遭受一次次的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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