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體育學院前招辦主任管某,涉嫌利用自己掌握的單招擴招學生的職務便利,侵吞單招擴招費等相關費用和收受『感謝費』共計人民幣120萬元。天津市河西區法院13日開庭審理此案。
犯罪嫌疑人管某,捕前系天津市體育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主任。據公訴機關指控,管某於2002年7月起擔任此職務,負責學院招生及錄取等工作。2003年8、9月間,管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侵吞單位公款。其中,截留學院兩處培訓基地負責人代繳的學生單招擴招費兩筆,共計88萬元;收取多位學生家長交納的單招擴招費共計8萬元。
此外,他還以外甥呂某的名義開設銀行卡,先後多次以『統招定向費』『統招擴招費』『單招擴招費』等名義,收取81萬元。管某利用職務之便將上述177萬元公款截留,除公務支出外,他將其中的119萬元予以侵吞。另外,公訴機關還指控,管某收受他人給予的感謝費1萬元並據為己有。
綜上,檢察機關指控管某涉嫌犯有貪污罪和受賄罪。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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