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要以學校爲單位計算,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總數的30%,比例低於此標準的不準提高。這是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瞭解到的。
據教育部監察局局長劉金平介紹,教育部2006年將繼續鞏固完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三限”政策,嚴格限制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準,力爭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實將擇校生納入當地統一招生計劃並及時向社會公示;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非計劃生、自費生、旁聽生等其他任何名義招收學生;要按照報名學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次招滿。
目前,仍有部分學校以招收擇校生爲名違規收費。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是教育部2006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據介紹,教育部正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遏制擇校現象的蔓延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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