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繼續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東南大學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江蘇省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行列。
東南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高等學府之一,其前身是創建於1902年的三江師範學堂。學校本部位於六朝古都南京市的中心,爲六朝皇宮和明代國子監的所在,歷來人文薈萃,俊彥雲集,人稱學府勝地。東南大學是國務院首批可授予博士、碩士、學士學位和審定教授、副教授任職資格及自批增列博士生導師的大學;1995年通過驗收進入首批“211工程”建設行列;1996年通過“本科教學優秀學校評估”,成爲全國第一批三所“本科教學工作優秀學校”之一;2001年2月,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簽署了《重點共建東南大學協議》,成爲部省重點共建的高水平大學之一。
東南大學以“嚴謹求實、團結奮進”的校風和“勤奮、刻苦、創新”的學風自勵,是莘莘學子求學成才的理想園地。
二、辦學特色
1.注重學科專業建設,優質教學資源豐富。我校現設60個本科專業,主要依託20個國家級及省級重點學科,經過在包括8名院士、20多名長江學者、300多名博導在內的2000多名教師的辛勤耕耘,形成了豐富的專業辦學資源,首批已有17個專業被評爲省級品牌特色專業,已有國家精品課程15門、省級優秀課程(羣)60多門,各專業在通識基礎課程平臺和大類學科基礎課程平臺的基礎上,以二級學科口徑爲主,按照專業內核要求,精煉教學內容,追蹤學科前沿和實際應用,構建專業主幹課程(羣);按照靈活專業適應的原則構建專業方向課程,形成了科學先進的課程體系。
2、注重教學改革,培養模式先進。充分利用我校以工爲特色,理、工、醫、文、經、管、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的優勢,按照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按照“加強通識基礎,拓寬學科基礎,凝鍊專業主幹,靈活專業適應”的總體思路,實施通識教育基礎上的寬口徑專業培養模式和“理論教學、實踐教學、自主研學相結合”的教學模式,精煉課堂教學,強化實踐教學,開放自主研學,強調學生獲取運用知識與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大力推進大學生科研計劃,鼓勵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作等活動,鼓勵學生充分利用學校的優越資源條件,多學習,多實踐,提早進入科研活動,使學生具有明顯的專業特長和創新能力。
3、實行靈活的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給學生更多的選擇權和選擇空間。學生在教學計劃的框架內,可根據自身的學習基礎選擇課程和進程,以激發學生主動學習的熱情,推動學生個性發展。入學一年後,符合學校“轉系、轉專業實施細則”的學生可按自己的志向提出轉系、轉專業申請,經學校考覈合格後,可轉系或轉專業學習。學生修完專業規定的基礎課和技術基礎課的必修學分後,可以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自主選擇本學科的專業方向,使學生能根據經濟建設的需要,擴大知識面,增強適應能力。允許學生在取得規定的學分後提前畢業,也允許延長學習年限、在八年內分階段完成本科學業。
4、重視優秀學生的培養。錄取到我校電類、機械動力類等專業的優秀考生,可在收到“東南大學吳健雄學院申請表”後提出申請,經考覈擇優轉入吳健雄學院學習。吳健雄學院按照“強基礎、強實踐、強能力、成大器“的目標,聘請優秀師資,組織小班教學,強化理論基礎,突出自主研學,爲學生個性發展和創造性發揮提供良好的環境。兩年後學習優秀的吳健雄學院學生可重新選擇能發揮自己特長的專業。
三、辦學地點、學習形式和證書
1、學校全稱:東南大學
隸屬單位:國家教育部
學校註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四牌樓二號
2、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學制:本科:四年或五年;本碩連讀:七年
4、證書:按照國家規定頒發東南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校學位委員會頒發東南大學學位證書。
四、報考和錄取
1、報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東南大學。
2)我校藝術類專業面向江蘇、浙江、江西、山東、福建、湖南、湖北等省招生,文、理兼收。
江蘇省考生參加江蘇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若所在省組織統一的專業課考試,考生仍需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
3)享受我校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優錄政策的考生,須經我校考覈通過方可報考。
2、錄取規則
1)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爲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調檔比例不超過120%,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專業之間按“有專業級差”模式進行錄取。滿分爲900分的省(市、自治區)專業級差爲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區)爲1-5分。
3)實行按志願錄取。在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線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方錄取第二志願及以後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校間級差爲50分。
4)體檢標準:執行我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所制定的“東南大學招生體檢標準”。
5)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加分的考生,依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的規定,我校予以認可,在錄取時按加分後的總分進行專業錄取。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增加分數不得超過20分。
6)外語語種: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爲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7)錄取結果公佈:a.各有關省、市、自治區在相關媒體公佈;b.在我校的招生網站上公佈。
8)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主要用於調節各地區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況。
3、其它
1)我校繼續進行“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詳情請見我校公佈的“2006年東南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方案”。
2)我校繼續從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優秀中學生中招收保送生。詳情請見我校公佈的“2006年東南大學本科保送生選拔實施方案”。
3)我校是國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學生的學校,今年將繼續招收少年大學生。招生人數:約10名(視考試成績而定)。詳情請見我校公佈的“2006年東南大學少年生招生簡章”。
五、入學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收費標準和獎勵、資助方案
1、收費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時應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我校遵循屬地原則,根據江蘇省物價局審覈批准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
1)學費:本科:普通專業46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年
2)住宿費:600-1500元/生.年(視學生的住宿條件確定)
2、獎勵
1)高考獎勵:凡高考成績達所在省份前20名者,獎勵10000元/人(不再重複得獎,不限名額,下同);前50名者,獎勵8000元/人;前200名者,獎勵4000元/人。
2)獎學金:學校設有東南大學校長獎學金、校友獎學金、企業獎學金、課程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總金額約1200餘萬元/年。
3、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大學學業的措施
1)貸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校後可申請6000元/年額度的國家助學貸款;江蘇省籍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生源地貸款。
2)勤工助學:學校設立300萬元勤工助學基金,用於支付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校內適當崗位臨時工作的報酬。
3)困難補助: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可給予一定的補助,以幫助其完成學業。
4)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特困生可按情況全部或部分減免學費。
5)社會資助。
七、招生專業、人數
我校在各地的招生專業、人數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考生公佈。考生也可訪問東南大學網站,或向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索取招生簡章。
八、監督和保證
1、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爲組長的“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於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3、成立以校紀委書記爲組長的“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25-83792352
九、諮詢聯繫方式
熱忱歡迎廣大考生諮詢,您將受到熱情誠摯的接待和服務。
地址:南京市四牌樓二號郵編:210096
電話:025-83792452傳真:025-83792593
電郵:zhaoban@seu.edu.cn網址:http://xsc.seu.edu.cn/zsb
本章程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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