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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四種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的照顧政策和錄取方式:“四種考生”第一志願報考暨南大學者,按教育部教學〔2006〕2號文規定:符合“四種考生”條件者,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適當增加分數投檔,增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四)關於體育、文藝特長生的錄取原則
暨南大學是國家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之一,體育尖子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批准後,將按國家有關政策特招。文藝特長生是指在參加各專項比賽中,曾獲得全國前6名、省級前3名或器樂10級或本類最高級(須有正式證書。舞蹈類要求男性身高170釐米以上,女性身高160釐米以上)者。文藝特長生必須參加本年度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出檔線,將予以優先錄取。
體育尖子和文藝特長生須經我校有關部門面試。聯繫單位:體育部(020)85220282,學生工作部(020)85226632。
第十五條錄取方式:遠程網上錄取(使用本校網絡)。
第十六條公佈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公佈。
第十七條退檔原則:按1:1.2以內比例出檔後競爭落選的考生從網上退檔,同時接受當地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監督。招生期間本校投訴電話:020-85220130。
第十八條獎貸助學金設置情況
(一)新生獎學金(兩項以上獲獎者,取最高值一項獎勵):
1.高考成績綜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區)第一名者,獎勵40000元。
2.高考成績單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區)第一名者、獎勵10000元。
3.在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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