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教育部召開2006年第8次新聞發佈會,介紹研究生複試改革工作最新情況並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教育部學生司司長林蕙青介紹,2006年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開始之前,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這個意見是教育部首次出臺關於加強複試工作的專項文件。
《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強化了程序公平管理原則。對重要的複試環節明確規範性要求,如複試小組一般由5名教授組成,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0分鐘;學校要實行三公開,即複試的具體要求要公開、複試的辦法要公開、複試的結果要公開;要求招生單位要統一導師、專家遴選和工作的規範,對所有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技能培訓,使每個參加複試的工作人員都明確評判的標準、規則、程序和紀律。
另外,研究生招生複試還將執行考場監察和巡視制度,同時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過調查屬實,招生單位要組織複議。對違紀、違規人員將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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