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教育部召開2006年第8次新聞發佈會,介紹研究生複試改革工作最新情況並答了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問:現在研究生考試複試不合格分哪幾種情況?如果複試不合格是不是意味着不予錄取?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研究生招生處處長張鳳有回答:選複試生的時候,名額基本控制在招生人數的120%-200%之間,通常研究生考試是以排序確定的。研究生招生分382個學科進行選拔。研究生複試有兩種不合格:一種不合格是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即綜合素質方面不符合專業上的要求;第二種不合格則是由於不同層次的學校、不同類型的學校對於複試合格的標準和要求有差異。在複試當中,學校對不合格處理的很慎重,一般要經導師小組的積極討論、院系工作小組研究、最後報校領導小組批准。
研究生考試招生堅持不合格的人不錄取。但有些考生是合格,但是合格的程度有差別。教育部有文件明確規定,對於這樣的考生可在一個學校內部的二級專業調劑;另外一個辦法是,如果考生成績高於全國劃定的複試分數線,但末符合34所自劃線學校的要求,可以調劑到其他學校去。實際上考三次自劃線學校的考生能有兩次到三次可能的錄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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