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爭奪生源穩坐“霸主”寶座,河南考研市場的“黑馬”———“雲鵬考研”老總蘆雲鵬多次指使他人毆打迫害競爭對手,並致一人死亡兩人受傷。5月1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蘆雲鵬僱兇殺人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誰敢橫刀立馬,惟我鵬大將軍!”前些年,“雲鵬考研”的這句廣告詞在考生中耳熟能詳。作爲國內第一批涉足考研的培訓機構,十年間,蘆雲鵬創辦的“雲鵬考研”遍地開花,在國內考研市場赫赫有名,是衆多學子理想的“考研扶梯”。但是,爲了爭奪生源獨霸整個考研市場,蘆雲鵬卻鋌而走險,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因陳先生拒絕給蘆雲鵬開辦的考研輔導班授課,2002年7月19日,在蘆雲鵬的指使下,趙明傑帶領楊會軍、許全生、孫鬆超、劉權四人到濟南找到陳先生住所,將陳先生打成輕傷。事後,蘆雲鵬付給楊會軍等人一萬餘元。
因搶佔考研市場,蘆雲鵬又與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的文博考研輔導班產生矛盾。2004年8月10日,受蘆雲鵬指使,杜應泉糾集張國璽、車紅鋼、王傑、陳利平(均在逃),由趙明傑攜帶事先準備好的硫酸帶領五人到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校園內,趙具體分工並指認被害人嶽先生後,張、陳望風,車、王分別將硫酸潑到被害人嶽先生臉部及身上,致嶽先生燒成重傷,四級傷殘。事後,蘆雲鵬分兩次支付給杜3.2萬元。
2005年3月29日,蘆雲鵬指使其公司駐北京業務員王豔翠以請教授爲名,將和他爭奪生源的喬先生騙至鄭州市錦都賓館。在趙明傑的指使下,趙軍章和吳連傑、張佔科、菅林濤四人趕到錦都賓館,用捂嘴、卡脖子等手段將喬先生虐待致死。事後,蘆雲鵬付給趙軍章等四人1萬元,給王豔翠3000餘元辛苦費。四人被判死刑。
5月15日,鄭州市中級法院對蘆雲鵬僱兇傷害案公開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蘆雲鵬、趙明傑、趙軍章、張佔科死刑;判處車紅鋼、王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吳連傑、菅林濤無期徒刑;判處王豔翠、杜應泉、張國璽、楊會軍、許全生、孫鬆超、劉權等人十五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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