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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以下學生不參加勤工儉學
新疆中小學勤工儉學限定三類活動
今後,新疆三年級以下學生將不再參加勤工儉學活動。各中小學組織的學生勤工儉學只能從事三大類勞務活動。
5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出臺《關於加強中小學勤工儉學勞務活動管理的意見》。《意見》規定:中小學組織的學生勤工儉學只能從事三大類勞務活動——一是教育部門及學校勞動實踐基地的生產活動;二是採摘勞動,含拾甜菜、撿紅花、摘啤酒花、摘西紅柿、摘玉米、摘水果、摘棉花等;三是撿拾勞動,含拾酒瓶、易拉罐、廢舊報紙等。
《意見》規定: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有危險、迷信、易燃易爆、勞動強度過大和力所不能及,影響學生正常發育和身心健康的勞動項目。
《意見》對勞動強度也作出規定:小學三年級以下(不含三年級)不安排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小學三年級以上勞動時間爲每學年7天,中學(含初中、高中)的勞動時間爲每學年14天。嚴禁中小學生超時勞動。
《意見》要求,中小學勤工儉學勞務活動內容、地點、季節等由各學校按年度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教育部門審覈確認後,經當地政府同意,學校才能組織實施。
勞務活動的收入應主要用於改善學生生活和辦學條件。勤工儉學勞務活動收支情況、學生勞動量記錄,要作爲校務公開內容對外公佈。
在中小學勤工儉學活動中,《意見》着重強調了“安全第一”的原則,要求嚴格實行學生勞動安全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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