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編制公佈的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是考生填報志願的依據,招生計劃編制分爲理工、文史兩大類,各類按照錄取順序分爲:
- 提前本科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 本科一批錄取院校招生計劃(A類、B類);
- 本科二批錄取院校招生計劃(A階段、B階段);
- 本科三批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 提前高職高專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 高職高專錄取院校招生計劃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對照招生計劃目錄將自己報考的院校(專業)按本目錄所列的招生院校批次,填報在志願表(卡)的相應位置。文史類考生只能選報文史類院校(專業),理工類考生只能選報理工類院校(專業),科類不能混淆。因考生填報失誤而影響錄取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在招生計劃中,院校名稱左側的數字爲該院校代碼,專業名稱左側的數字爲該專業代碼。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按照要求準確填寫院校代碼和專業代碼,不要將院校(專業)代碼和院校招生計劃數混淆。
三、凡招生院校專業名稱後注有“●”的,指該專業招英語語種考生;注有“☆”的,指該專業招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考生。外語口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生報考建築學、工業設計、城市規劃等專業的,要特別注意招生院校的相關要求,如專業後注有“加試徒手畫”等條件的,報考該類專業的考生需在檔案內裝入本人作品。
五、招生院校計劃中所列學費標準由招生院校提供,僅由考生參考。在編制招生計劃時部分院校尚未落實收費標準,本刊未予公佈,具體收費標準請考生參閱院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向院校諮詢。
六、報考軍隊(含國防生)、武警院校的考生,需按規定參加面試、軍檢。軍隊、武警院校分爲指揮類、非指揮類、一類專業、二類專業,不同類別有不同的軍檢標準和分數要求。考生在接到高考成績通知單後,請注意軍隊(含國防生)、武警院校面試、軍檢安排,並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和軍檢。
七、報考公安、司法等院校的考生,在接到高考成績通知單後,也要注意招生院校的面試、體檢安排,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和體檢。
八、《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填報志願指南》登載了在津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仔細閱讀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瞭解招生院校的具體要求。考生也可登陸招生院校網站或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詳細瞭解相關院校的情況。
九、凡未在本刊公佈的招生院校計劃均不具有在津招生資格。
考生呼叫中心電話:96796666
市高招辦聲明:本招生計劃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法和個人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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