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委公佈了《上海市中小學2006學年度課程計劃》,明確規定各中小學校應確保高中學生每學年不少於30天,初中生每學年不少於20天,小學生每學年不少於10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時間。其中課程計劃內課時安排每學年至少兩週,其餘在寒暑假、雙休日或放學後完成。
課程計劃還對中小學學生作業量作了嚴格控制,規定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的絕大多數同學能在1小時以內完成課外作業;初中各年級爲1.5小時以內;高中各年級爲兩小時內。
此外,在學科考查方面,課程計劃也作了相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舉行全學區、全區(縣)性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考統測。小學階段不進行期中考試或考查。
生命教育在初中階段和高中階段都將安排專題課程,學生將學習到交通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口教育、預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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