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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問: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原則及辦法是什麼?
答: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考生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⑴美術高中錄取辦法:考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成績之和作爲錄取分數。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照錄取分數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
⑵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專)錄取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確定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文化考試上線的考生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
⑶技工學校錄取與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專)的錄取辦法相同。
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學校實行網上遠程錄取,錄取工作於7月中旬結束。
凡沒有按規定經所在學校、區縣中招辦審覈同意報名的學生,各招生學校不予錄取。
未被藝術、體育類招生學校錄取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可按其學業考試成績和所填報的其他志願參加我市高級中等學校統一錄取。
8 問:今年對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中學招收學生運動員有何規定?
答:凡符合《關於2006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規定的報名條件,在初中學段獲全國中學生體育競賽前八名,市級體育競賽前六名,區縣級體育競賽前三名並達到畢業標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
學生須按規定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初試和市教委體衛藝處統一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
考生根據個人的意願和條件,可選報國家級或市級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一所。
考生可跨區縣報考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
凡符合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生運動員規定條件並通過審覈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須將所報考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的志願填在同批次錄取學校“志願欄”首位。
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生運動員列入招生計劃,錄取工作隨普通高中錄取同時進行。
凡符合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生運動員規定的條件,學業考試成績未達到所報考的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但體育成績特別突出,且繫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學生運動員,經由招生學校申報,經市教委體衛藝處審覈蓋章和市中招辦審批後,適當降低分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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