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學生司司長林蕙青強調,今年高招將重點打擊計劃外招生。
據了解,2005年,全國近3萬名學生因為不符合錄取要求和注冊要求未予電子注冊,這意味著他們拿不到國家承認的畢業文憑。林蕙青說,這些學生均屬於違規招生,集中在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多為被中介機構所騙。
林蕙青希望考生和家長一方面要認清『分不夠、錢來湊』的謊言,另一方面不能誤以為學生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學校後,其學籍就能得到『追認』。
林蕙青說,高校招生有著嚴格的錄取政策、錄取程序、操作規則和處罰辦法。對於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學校,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於嚴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主管領導要立即停職,並按規定嚴肅查處。
湖北省教育廳:今年起將嚴肅查處違規招生
湖北省教育廳近日表示,將嚴格高校錄取新生的學籍注冊管理。凡是未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機構辦理錄取手續並上報教育部備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一律不予學歷電子注冊。沒有學籍的學生即使進入高校學習,將來也不能獲得普通高校的畢業文憑。
從今年開始,湖北省教育部門對有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學校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再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查處。同時,對相關學校給予扣減招生計劃、暫停出省招生、暫停招生直至撤銷辦學資格的處罰,並將學校的違規行為與學校的教育教學評估、建設項目立項、新專業審批備案、學位點申報設立、學校更名、綜合治理評價等掛鉤。有違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教育部:高招將實行學籍電子注冊
近日,記者從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了解到,為防止一些高校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教育部將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實行高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未來每一份畢(結)業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學籍電子注冊的數據檔案為依據。
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巡視員張浩明介紹,學生取得學籍的前提是參加高考,且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可是近年來,一些高校無視國家規定,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經省級招辦自行錄取新生,嚴重擾亂了高等教育辦學秩序。為此,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出通知,將嚴格實行高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與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和網上畢業證書查詢相掛鉤,以規范普通高校辦學秩序和辦學行為。
所謂學籍電子注冊,即當年省級招辦錄取結束後,將各高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的新生數據報教育部。教育部在網上公布各高校經省級招辦錄取的新生名單,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後上網核對本校錄取名單。網上有的學生,即予注冊,取得學籍;網上沒有的學生,要麼是省級招辦上報錄取數據有誤,要麼是自行錄取的。對於前者,學校要及時與學生來源省級招辦復核更正;對於後者,即學校違規招生,則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學校將承擔由此引起的後果及責任。因為,國家實行了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學生畢業時所取得畢(結)業證書要報教育部電子注冊並上網供社會查詢。
張浩明認為,如果說已經實施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是對高校『出口』進行規范的話,那麼即將實行的學籍電子注冊則是對高校『進口』的把關。他介紹,這項工作其實已經進行了兩年的試點,從2004年高校新生入學開始,教育部就實行了網上新生名單核對工作,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是對新生名單核對工作的進一步規范和延伸,把在校生管理也涵蓋了進來。這樣,從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延伸到高校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管理,然後與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接軌,從而實現了高校學生的全程網絡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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