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們節目報道了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爲收取網上錄取費導致考生錄取通知延遲發放的消息。節目播出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教育部已經要求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儘快將終錄名單寄發高校,確保錄取通知書及時發放到考生手中。來看記者發來的消息。
教育部學生司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指出:收取網上錄取費屬地方自行規定,教育部並沒有相關規定,不管有何意見和分歧都不能耽誤向學生髮放錄取通知書。截至記者發稿時,江蘇省考試院已向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發送出了考生“終錄名冊”,但同時表示將按照地方規定繼續收取網上錄取費用。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關於招生經費是這樣規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用列支,高等學校招生經費由本校事業費列支。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及實施網上錄取、考生信息採集工作的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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