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30多家校辦企業近日相繼更名,走上校企分離之路
清華同方,清華紫光……這些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名稱。日前,紫光和同方先後更名,去掉了“清華”二字。至此,清華大學控股的30多家企業基本完成了更名的工作。從更深遠的層面上說,這爲其他高校的校企改制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鑑的案例。據悉,到今年年底,70多所部屬院校將完成校企改制,其他高校也在積極行動之中。
爲什麼要更名
消除校企不分的弊端
“更名,這是校企分開的一大內容。”清華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榮泳霖說。
據悉,清華大學創辦校辦企業的歷史始於1980年,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擁有控股企業32家,參股企業70家,總資產超過200億元,去年營業總收入超過200億元。
校辦企業在創辦之初都冠以學校名稱,運用學校的無形資產推動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然而,隨着企業的發展,校企不分的弊端逐漸凸顯出來。
爲此,2001年11月,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規範校辦企業管理體制試點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明晰產權關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校企改制的必然趨勢。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校企改制後,除清華控股保留“清華”冠名外,其他校辦企業一律取消“清華”冠名。
在榮泳霖看來,校企更名有4大益處:可以避免由於公司經營不謹慎給學校帶來聲譽的損害;目前全國冠以清華名稱的公司多達數百家,校企取消冠名後,那些名爲清華的公司顯然與清華大學沒有任何干系;通過資本運作,有些公司清華可能不再控股,甚至賣掉,再掛清華的名稱顯然不合適,取消冠名後就沒有這樣的後顧之憂;境外合作者擔心行政干預對企業的影響,更名後可以減少他們的顧慮。
更名是否意味着清華大學將與校辦企業脫鉤?對此,榮泳霖解釋說,更名後,校企的資產關係不變,股份比例不變,管理團隊不變。清華大學還是校辦企業的股東,學校對企業除了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外,還承擔將科研成果以資產形態向企業投資、不斷向企業輸送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責任,以實現科技創新與產業化之間的良性循環。正因爲如此,同方改名時,有人以爲股東大會會反對,不料最終以全票通過。
改名只是其中一步
校企“站對位置”需作更多努力
如果說更名是看得見的變化,那麼,在校企分開的探索中,清華大學的舉措遠不止更名這一步。校企分開還包括資產分開、人員分開、地域分開等諸多方面。2002年以來,清華大學對校辦企業進行了清產覈資;所有公司撤出清華園,進入科技園或生產基地;撤併46家系辦公司;成立了經營資產管理委員會,行使股東大會的權利。
2003年10月,清華大學控股有限公司獲准成立,標誌着傳統校企模式的終結,代之以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管理體制,大學由企業的創辦者變爲企業的出資人,對校辦企業只承擔有限責任。作爲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新成立的清華控股是自主經營的法人實體,代表學校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維護校方作爲出資人的權益。它與清華所投資企業是以資本爲紐帶的“母子”關係。
清華大學校企鼎盛時期有240多家公司,一些繫有多達七八個公司,甚至課題組都辦了公司,有人因此戲稱“推開清華的每一道門,裏面就是一個公司。”校企分開後,減少了學校的行政干預,可以對校內企業進行資產和主營方向的優化,避免了盲目決策。吉兆公司原屬於電子系,被同方購買後,通過增加資金、人員,其營業額是收購前的近10倍,生產的廣播發射機目前佔國內份額的40%。改制後的企業在建立融資平臺方面也更加有效,清華控股獲得了開發銀行110億元貸款額度,這在從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2003年以來,清華控股主營收入年均增長16.71%,2005年達172億元;總資產年均增長13.27%,2005年達236億元。
經過幾年的努力,清華大學及其所屬的企業終於“站對了位置”,這將爲其他高校的校企改制提供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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