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高校招生完成本科二批錄取工作,並着手進行本科三批或高職(專科)錄取之際,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強調各高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規模,並明確規定“擅自突破規模招收的考生將不予新生電子註冊”。
通知說,高等學校必須規範招生宣傳工作並按照規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避開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未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對不經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和進行虛假招生宣傳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主管校領導要立即停職檢查,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查處,違規錄取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通知要求,嚴禁高校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拉攏、組織生源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自律,不得向任何中介機構和非招生工作人員提供有關考生信息;對非法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堅決予以查處;對進行招生詐騙活動的,要配合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
通知明確,嚴禁高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違反相關規定亂收費的招生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通知還就“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複查”作出規定,要求各高校成立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的審驗,重點核查本人與其電子檔案、照片等相關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對存在疑點的新生要及時與相關省級招辦溝通覈查,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入學資格。
教育部:地方和高校不得擅自擴招
違規擴招考生不予電子註冊
教育部8月9日發出通知說,各地方和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規定,未經同意,地方和高校不得擅自擴大三本和高職(專科)招生規模。擅自突破規模招收的考生將不予新生電子註冊。
教育部的這份通知是針對即將結束的2006年高校招生工作的。據介紹,目前,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完成本科二批錄取工作,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正進行本科三批或高職(專科)批次錄取。
通知明確要求,嚴禁高等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拉攏、組織生源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根據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階段的特點,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各種中介招生詐騙活動。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自律,不得向任何中介機構和非招生工作人員提供有關考生信息。對非法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堅決予以查處;對進行招生詐騙活動的,要配合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
通知再次重申,嚴禁高等學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違反相關規定亂收費的招生單位和人員,將按照《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錄取行爲要被堅決制止。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必須規範招生宣傳工作並按照規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避開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未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對不經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和虛假招生宣傳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主管校領導要立即停職檢查,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查處,違規錄取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進一步加大對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是錄取工作的重點。通知說,各地方和高等學校要採取有效措施,使已錄取的新生普遍瞭解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解除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的憂慮。高等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須附寄本校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有關辦法的介紹材料。新生報到時,各校要繼續設立“綠色通道”,確保今年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在新生入學後,各項覈實工作還將繼續。通知說,各高等學校要成立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的審驗,重點核查本人與其電子檔案、照片等相關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對存在疑點的新生要及時與相關省級招辦溝通覈查,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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