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獲悉,新學期開學在即,爲了讓學生家長明明白白交費,天津市教委下發《關於做好秋季開學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大中小學要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凡是未經公示的,均不得收費。下月起,市教育系統糾風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專項督察和檢查組,對各區縣教育局、市直屬中小學、各區縣部分中小學、普通高校、高職院校和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對招生收費情況、教育收費公示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
市教委要求,爲保護學生及其家長的合法權益,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凡按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費,包括義務教育學校的雜費、借讀費、有寄宿學校的住宿費和非義務教育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學校所有的收費,均應實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爲通過公示“合法化”。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學生有權拒絕繳納,並有權向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舉報。本市所有學校都要做到“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對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以及亂收費的學校,有關部門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全市教育收費督察檢查有重點
市糾風辦、市教衛工委、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出臺了《關於對全市教育收費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和檢查的工作方案》,於9月份對全市教育收費進行專項督察;10至11月份,物價等部門將進行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審計部門進行專項檢查。
督察和檢查的重點包括:公辦學校執行招生收費政策的情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執行情況;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的情況等。督察和檢查的具體內容包括:有農業的區縣是否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兩免一補”政策;市區和塘、漢、大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是否嚴格執行“一費制”規定的收費標準;義務教育階段的改制學校沒有實現“四獨立”的,是否停止了招生;公辦學校是否有開辦“校中校”、“校中班”的情況;公辦學校有無收取擇校費後仍收取學雜費、支教費以及違反規定招收“借讀生”、“旁聽生”的情況;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初中畢業生學校,是否存在濫拉生源、介紹學生信息和亂收費等違規違紀的問題等。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也在督察和檢查的範圍之內。有關部門將重點對有市民舉報亂收費的學校進行檢查。
檢查過程中,對不履行職責或因措施不力造成影響的,要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對頂風違紀亂收費的要嚴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檢查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情況,也要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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