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徽銅陵的成功經驗看解決教育均衡問題的出路
擇校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中這樣解釋:(學生)選擇學校入學。從字面上看,擇校意即學生自主選擇想讀的學校就讀,但在客觀現實中,擇校是有前提條件的,即要交擇校費!擇校現象不僅成爲教育界滋生腐敗的因素,而且衝擊到教育公平。 當擇校風在各地盛行的時候,安徽銅陵這個僅有70萬人口的小城,卻風平浪靜。近幾年來,“銅陵無擇校”已成爲教育界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媒體記者隨機採訪當地百姓對學校的看法,得到的回答普遍是“這裏的學校,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遠近之別”。
擇校,擇的是優質教育資源
擇校擇什麼?表面上,家長和學生考慮的是學校的升學率,事實上擇的是教育資源。就教育資源而言,在我國很多城市並不是學校絕對不足,而是優質教育資源的相對不足。由於一些重點學校在國家的長期投入下,與一般學校在教學條件和水平上形成了巨大差別。地方政府爲了建設窗口學校,更是加劇了優質資源向少數學校匯聚。於是家長和學生對優質教育資源的爭奪使擇校風成爲必然。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許多城市的對策是加大優質教育資源的發展力度。事實證明,這是一條失敗的道路。與5年、10年、20年前相比,我們的優質教育資源的確增加了不少,但擇校風卻越演越烈。因爲這違背了經濟學上一個簡單的道理:只要資源本身存在差異,人對稀缺資源的爭奪是永無止境的。
而安徽銅陵的成功,在於選擇的是相反的路徑――取消資源之間的差異性,將優質教育資源真正向弱勢學校傾斜。首先,教育經費不再向重點學校傾斜,而是流向相對弱勢的學校;其次,校長、師資在各校之間輪換,優秀的教師優先安排到弱勢學校;此後,重點高中的招生名額平均分配各初中,消除各初中的“產出差異”。
也許有人質疑這是不是平均主義?事實上,義務教育就是公平的產物,它的基本功能並不是淘汰、篩選,也不是製造優秀,而是保證公民享受基本的教育。從國外的經驗看,日本、韓國過去也出現過義務教育的精英化傾向,最終都走向均衡教育的發展模式。韓國從1970年開始撤銷名門學校;日本規定義務教育對於貧富地區的兒童一視同仁,撥款一樣,教師定期流動、校長定期流動。
遏制擇校,政府是第一推動力
銅陵模式及國外經驗告訴我們,遏制擇校風,根本不在“擇”而在“校”,擇校現象的源頭不在家長、受教育者,而在學校和教育管理者本身,因爲作爲公共品的義務教育,被人爲地私利化、等級化,才導致了在供給嚴重失衡、不公條件下的無奈之“擇”。因此,要徹底剷除擇校的滋生土壤,必須從公平配給教育資源入手。
實現“均衡教育”的推動者應是政府。教育公平事關社會公平,保障教育公平是政府的應盡之責。有專家評價,“銅陵經驗的可貴之處,不在於取得了多大成績,而是當地政府在消除教育不均衡上所表現出的努力和勇氣。”銅陵的經驗告訴我們,遏制擇校風,推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教育公平,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關鍵取決於政府的毅力和決心。
銅陵市的做法別的城市能夠做到嗎?近年來,深圳市建立了校長、教師流動機制,實現學校間教師資源共享。瀋陽市提出,經過3―6年的師資流動,力爭實現城區中小學教師資源基本均衡配置,今年已有250多所中小學的近2000名教師通過異校換崗實現了重新整合。成都市除推出校長、教師流動機制外,今明兩年還專門撥款3億元,支持薄弱學校建設,“十一五”期間,將全面實現合理配置基礎教育公共資源,基本消除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擇校、大班額現象……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銅陵絕不再是“中國惟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沒有擇校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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