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教育部相關人士表示,新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了義務教育新的教師職務制度,小學教師也可評副教授。
教育部相關人士說,過去我們中小學的教師職務序列是中、小學分設,中學的初級、中級、高級與助教、講師和副教授相對應,而小學則達不到。新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職務序列打通,小學和中學的差別不復存在,初級、中級、高級都與助教、講師和副教授相對應,小學教師也可以評副教授,對小學教師是很大的鼓勵。實際上,過去設立的在小學任教的中學高級教師的職稱是不規範的。
這位人士表示,這一新規定對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發揮聰明才智都是一個很大的激勵。特別是讓小學教師看到了自身發展提高的前景,對小學教師是個福音。這個全新的制度,在教師職務制度上有了新突破。當然還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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