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試大綱要求,考試採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爲150分鐘,試卷總分150分。
試卷內容比例爲:教育學佔50%,心理學佔50%。試卷題型比例爲:選擇題約32%,辨析題約16%,簡答題約32%,論述題約20%。試題難易比例爲:容易題約30%,中等難度題約50%,較難題約20%。
對照2005年考試大綱,2006年大綱對教育學部分的德育章節進行了較多的知識點更新,提出了新的學習要求。
教育學
變化一:德育概念的描述更加細微和準確,增加了“德育是教育者根據受教育者身心發展規律,有目的、有計劃培養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動”的內容;增加了道德與品德的區別和聯繫,道德與法律的區別和聯繫等兩項考察內容要求。
變化二:德育的任務章節增加了德育的總的任務知識點考察,在德育的內容環節增加了生態教育知識點考察要求。
變化三:增加了德育過程與思想品德形成過程的區別與聯繫知識點考察要求。
變化四:德育的途徑章節新大綱細分了校內正式途徑、校外正式途徑、校內非正式途徑、校外非正式途徑等具體要求,新增加了鄰里教育、非正式社會、文化團體等知識點要求。
變化五:常用的德育方法章節內容產生較大的變化,雙導法、疏導法、對話法、感化法、交流法、心理諮詢法等六個新概念代替了2005年大綱中的說理教育、榜樣示範等內容。
變化六:選擇德育方法的依據不再作爲考察內容。
變化七:新大綱對班主任工作的意義進行了細化要求,對班主任素質的基本要求知識點提出考察要求。
心理學
變化一:對影響知覺的因素不再做考察要求。
變化二:運用記憶規律、促進知識的鞏固章節內容代替了2005年大綱記憶品質和提高記憶效果的方法章節內容,對記憶品質的特點不再做考察要求。
變化三:2005年大綱中情緒在教育學中的作用一節內容新大綱只保留了情緒與學習效率知識點的考察要求,對原有其他內容不再做考察要求。
變化四:刪去了對才能、天才等的概念掌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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