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義務教育法》規定,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但在不少學校,“重點班”仍然變着花樣存在着——取消“重點班”咋就那麼難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的郭先生最近幾天心緒稍稍安定了下來,他終於託到了關係,說服校方讓自己的孩子“擠”進了學校的“重點班”。雖說自己並不贊成學校分“重點班”,但是他覺得只要“重點班”還存在,做家長的就應該讓孩子上,儘量給孩子創造好的學習條件。
隨着新《義務教育法》的正式實施,在義務教育階段劃分“重點班”已經變成一種違法行爲。然而,記者通過走訪發現,儘管校長們都否認學校還設“重點班”,但有些學校的“重點班”仍然變着花樣存在着。
“重點班”寧可“隱姓埋名”也要存在
“今年,我孩子就讀的學校初一招了15個班,作爲家長,我們都知道其中兩個班是英語實驗班,兩個班是數學實驗班。
雖然從班號上看不出來,但是如果達不到學校考試的分數是進不去的。”張女士的孩子就讀的是北京一所非常知名的中學,孩子在測試當中沒有達到相應的分數,進了普通班。
據瞭解,爲了避開教育部門的檢查,一些學校將分班放到開學之後進行,有的以一個平常的數字代替,有的把班數排到末尾,跳出“重點班”就是“1班”、“2班”的思維定式。學校取消沒取消“重點班”,不在於名字是不是還叫“重點班”。一位家長說,過去在“重點班”教課的那些教師,現在還在這個班教課,或者大部分還在這個班教課,你說它是不是“重點班”?
除了使用“隱形”法,還有一些學校打起了“實驗班”的主意。“允許實驗班存在的本意是爲了實施某種教育教學探索,但是有些學校現在打着‘實驗班’的旗號搞差別教育值得警惕。”一位教育界人士指出,現在的“實驗班”各種各樣,辨別起來有難度,這給一些學校打“實驗班”的幌子行“重點班”之實留下了空間。
針對這種現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朱怡華指出,如果認爲取消了“重點班”的名號就解決了“重點班”問題,顯然與新《義務教育法》中有關取消“重點班”的立法精神不符。新《義務教育法》之所以要取消“重點班”,是爲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對教育資源進行均衡配置。因此,“重點班”取消與否,關鍵要看學校是否對其擁有的教育資源進行了均衡分配。
取消“重點班”真的那麼難?
雖說設立“重點班”已經成了違法行爲,但是,部分校長仍然有話說。一位校長指出,現在繼續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確實是兩難之選。如果分,學校不但要想辦法應付越來越嚴的檢查,還要時刻擔心違法的事情;如果不分,學校就必須面對中考這一衡量學校的重要標準——升學率下來了,日子馬上就會不好過。對一所學校來說,將優秀的學生重點編班,集中全校最好的教育資源進行“攻堅”,無疑是提高升學率的重要途徑。
不少校長將分“重點班”和中考掛起鉤來。而一些普通學校校長則有苦水要倒。“我們想方設法開設‘重點班’,實際上是在被迫應戰。”山東省一位校長指出,和那些家長心目當中的重點校相比,學校在生源上一直非常被動,開設“重點班”是保證生源的一種辦法。
雖然很多校長都會拿出分班有助於因材施教的道理來辯解,但有專家指出,這不應當成爲“重點班”繼續存在的理由。過早地讓身心尚未發育成熟的中學生體驗這種成人式的競爭氛圍,很容易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沒有進入“重點班”的孩子的學習興趣、信心很可能會下降,而進入“重點班”的孩子往往會心理壓力增大,不利於身心健康發展。這種做法肯定不利於學校素質教育的實施。
取消“重點班”須改革評價機制
新《義務教育法》規定,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應當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楊進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切實履行法律責任,而不是採取觀望態度。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把法律賦予的問責機制充分利用起來。
新疆教育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夏貧認爲,要真正取消“重點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認爲,與執法相關的配套工作同樣重要。首先,需要儘快確立新的衡量標準,從而能更好地判定那些打着“實驗班”的旗號辦“重點班”的學校。其次,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學校的師資和教育資源配置情況。另外,有關部門應加緊制訂《義務教育法》相關實施細則,對法律條文進行細化,增強可操作性。相關的評價機制同樣需要聯動。要從真正意義上取消“重點班”,對學校的評價也要進行改革,如果還是按照過去那樣,考覈校長看升學率,評價學校也看升學率,就難以真正取消“重點班”。
就此,朱怡華建議,一方面要努力轉變校長觀念,樹立素質教育理念,面向每個學生,促進學校教育均衡發展。同時,要改革對學校和校長的評價體系和標準,從而引導學校把工作重點從一味重升學轉到全面育人上來。她說,我們對校長、教師的評價如果不再看重升學率,而是把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取得的進步程度作爲重要的評價標準,學校劃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熱情”就很可能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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