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可自由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
傳統的教師培訓行政部門下命令統一布置居多,課程內容以補償性專業教育為主,往往忽視教師的個性化需求。上海市浦東新區日前宣布將用5年時間逐步推行『培訓券』制度,真正把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的權利交給教師。
在該區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教師間差異表現得尤為突出,為了使教師培訓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新區制定了『培訓券』的經費額度、實施范圍和使用辦法,逐步把培訓經費劃撥的形式由『政府——培訓機構——教師』轉變為『政府——教師——培訓機構』,今後新區教師將按不同類別和內容的培訓項目獲得2/3至1/3不等的培訓費用補貼。
目前,該區教師選報的選修課已達1300門,包括微型課程和常規課程,『菜單』涵蓋了現代教育教學的理論與實踐、課程教材的研究與實施、教育技術的學習與運用、課題的研究與推廣、心理健康與諮詢以及班級管理等多個知識領域,選題新、內容精、形式活,受到教師的普遍歡迎。
按試行階段的規定,參加幼兒園、小學專科學歷,中學本科學歷等達標學歷培訓,取得相關學歷或學位者補貼培訓成本的2/3;參加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專業對口的高一層次學歷培訓,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者補貼培訓成本的1/2;參加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研究生課程班學習,獲得結業證書者補貼培訓成本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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