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200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正式發佈。規則中明確要求,考生除在試卷上填寫(塗)規定的項目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此外,考生將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一律無效。
據瞭解,招考部門提出,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信工具(如手提電話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只准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鉛筆和橡皮、繪圖儀器以及無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電子計算器,或根據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啓試題。考生在答題時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塗寫答題卡須使用2B鉛筆。填塗要規範,不得使用塗改液。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後,才準交卷出場。
招考部門要求,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在考場內考生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考試過程中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此外,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題袋內並密封,經監考人員逐個覈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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