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佈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與往年基本情況大體相同,但顯現出一些變化。
在《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中,規定了公務員考試的組織方式:“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用於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 2006年的規定:“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2007年的大綱與2006年的大綱規定基本一致,只是在詞語順序上做了調換。都規定了組織考試的部門、考試錄用人員的崗位級別、任職類型。但2007的大綱的這句話是嚴格按照從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表述的,充分顯示了人事部門貫徹依法治國的決心。
在《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中,規定了考試的性質:“是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按照確定的招錄計劃,針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的面向社會的、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請大家注意,這次明確地提出公務員考試劃是競爭性考試,而不是資格性考試,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考試,不是到達一定水平就可錄用的考試。這項規定,比2006年的大綱規定得更明確、更準確。2006年大綱規定“公共科目筆試是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並針對職位進行的考試。”2006年只說是針對性考試,但沒有說是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預示着報考條件將進一步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限制性條件將進一步減少,特別是帶有性別、年齡、工作經驗、專業、學位等要求的歧視性條件將盡最大可能的刪除。
在《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中,比較詳細地規定了測試目標。相比往年都更詳細。“公共科目筆試是根據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針對所有報考者進行的考試。通過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達到對報考羣體初步篩選的目的。”在這裏,明確提出“根據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能力” 。
“通過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達到對報考羣體初步篩選的目的。”報考者應當具備什麼樣的能力呢?在《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中,有比較詳細的說明。主要是以下九種。
政治鑑別能力,即有相應的政治理論功底,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善於從政治上觀察、思考和處理問題,能透過現象看本質,是非分明;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銳性和洞察力,正確把握時代發展要求,科學判斷形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依法行政能力,即有較強的法律意識、規則意識、法制觀念;忠實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按照法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準確運用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法辦事,準確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不以權代法;敢於同違法行爲作鬥爭,維護憲法、法律尊嚴。
公共服務能力,即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誠實爲民,守信立政;責任心強,對工作認真負責,密切聯繫羣衆,關心羣衆疾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有較強的行政成本意識,善於運用現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益;樂於接受羣衆監督,積極採納羣衆正確建議,勇於接受羣衆批評。
調查研究能力,即堅持實踐第一的觀點,實事求是,講真話、寫實情;堅持羣衆路線,掌握科學的調查研究方法;善於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準確把握事物發展的歷史、現狀和產生的影響;積極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預測發展的趨勢,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善於總結經驗,發現典型,指導、推動工作。
學習能力,即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有良好的學風,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學習目標明確,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積累知識與經驗;掌握科學學習方法,及時更新和掌握與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知識、技能;拓寬學習途徑,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他人學。
溝通協調能力,即有全局觀念、民主作風和協作意識;語言文字表達條理清晰,用語流暢,重點突出;尊重他人,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一道工作;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營造寬鬆、和諧的工作氛圍;能夠建立和運用工作聯繫網絡,有效運用各種溝通方式。
創新能力,即思想解放,視野開闊,與時俱進,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勇氣;掌握創新方法、技能,培養創新思維方式;對新事物敏感,善於發現、扶植新生事物,總結新鮮經驗;善於分析新情況,提出新思路,解決新問題,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即有效掌握工作相關信息,及時捕捉帶有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制定可行預案,並爭取把問題解決於萌芽之中;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善於協調不同利益關係;面對突發事件,頭腦清醒,科學分析,敏銳把握事件潛在影響,密切掌握事態發展情況;準確判斷,果斷行動,整合資源,調動各種力量,有序應對突發事件。
心理調適能力,即事業心強,有積極、樂觀、向上的精神狀態和愛崗敬業的熱情;根據形勢和環境變化適時調整自己的思維和行爲,保持良好的心態、情緒;自信心強,意志堅定,能正確對待和處理順境與逆境、成功與失敗;良好的心理適應性,心胸開闊,容人讓人,不嫉賢妒能。
在《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中,規定“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招錄機關將按照一定比例組織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的報考者參加專業考試和麪試等。”這個表述比2006年的大綱中的相關規定更精確。2006年大綱規定“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的人員,按照一定比例可參加招錄機關組織的專業考試或面試。”在措辭上更加嚴謹,“將**參加**等”表示一種延續性,有前就有後,前後緊扣,而且語意之間表明後來的考覈不只是專業考試和麪試,言下之意還有體檢、政審等非考試內容。而2006年的表述是“可**參加”則顯得有彈性,語氣不嚴肅,似乎有可放棄之意。
對於2007年的考試大綱之《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
一、考試對象參加公開招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考試的考生。”
二、考試性質、目的本科目爲公開招錄公務員考試科目。參加公開招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考試的考生,通過學習申論後,瞭解公務員履行公職的條件,理解公務員履行公職的原理,掌握公務員履行公職的方法,能夠在被錄用爲公務員後較快從事履行公職的工作。
“本科目指導思想是引導社會輿論,宣傳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公共服務理念,爲選拔德才兼備的公務員服務,從而規範公務員管理,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
行測是“主要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必須具備的潛能。”不知道讀者注意到了沒有,在今年的考試大綱中,總共出現“公務員”這個詞語的次數,比去年有所變化。是增還是減?增。去年是7次,今年是8次。去年的“公務員”這個詞總是與“考試”一詞搭配成詞,而今年的“公務員”一詞更多是獨立成詞。這說明,人事部更看重考生具有公務員潛能。
其實,公務員考試中公正是其最明顯的特點。這在行測試題中也很明顯。主要表現爲三個方面:一、試題專業偏向不明顯。二、答案基本均衡分佈。三、分值與做題時間基本成正比。
大綱裏最重要的一句,“全部爲四選一的客觀性試題”就請大家努力去想吧,那我們接下來看2007年的申論考試大綱對此是如何規定的,雙方在表意上哪些相同之處,在措辭上有哪些相異之處。
2007年的申論大綱規定“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這個與2006年的大綱中的規定“主要通過考生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只有一個詞語的差異,將“考生”改稱爲“報考者”,這顯示了對具有社會經驗的人員的尊重,他們已經不是“生”了。因爲通常的“生”這個音比較響亮,聽起來不如“者”成熟、穩重。這表現了人事部門已經注重到了細節,以人爲本,尊重人,愛護人。
2007年的申論大綱規定:“全部爲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與2006年的完全相同。這說明,對於申論的認識還尚未達到完全深入的地步,對申論的內在規定性缺乏應有的認識。申論中含有客觀內容,在2004年的申論試題的命題作文:寫一份“關於我市交通擁堵情況的報告”中就就體現出來了。行政公文的格式在特定情況下應是客觀的。如此考試是超出大綱要求。
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報考者能夠準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礎上,形成並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準確流暢地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2005年又是命題作文:請以“評解決我國農村農民問題的兩種思路”爲題。依題要求寫作標題就是客觀內容。2006年的申論考試終於沒有客觀內容,全是主觀性試題,又迴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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