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今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有30餘所打工子弟學校因未達到辦學標准而被海淀區教委叫停。據介紹,早在今年3月,海淀區就組成了10個檢查組,對這39所學校進行了以辦學條件和安全為重點的拉網式檢查。結果顯示,這些學校普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房屋建設、用電、消防、食品衛生、用車、煤氣等方面。
海淀區教委主任孫鵬表示,海淀區教育主管部門目前已經出臺了妥善的分流方案以及相關公辦學校校捨擴建和修繕計劃。
專家點評
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力
為保障教學質量和學生安全,北京市海淀區政府在關停不符合條件的打工子弟學校後設計了妥善的分流方案,這種做法是合法合理的。當然,對於那些辦學條件相對較好、經過限期整改、達到辦學標准的打工子弟學校,可允許其辦下去。要標本兼治,著眼於長遠,妥善解決打工子女入學問題。相當部分打工者因為家庭經濟狀況希望子女受教育是低成本運行,所以,要充分考慮到這一點,並滿足這一人群的需要。同時,要考慮到一些具體問題,比如,編班的問題,有的公辦學校是擴建一兩個班來接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這就可能存在班和班的差別,也有可能被打上歧視的標簽。可如果是插班,打工子弟如何很好地融入班級中,也是一個問題。所以,有的家長可能並不願意把孩子送到公辦校讀書。總的來說,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切實依法保障打工者子女平等的就學權利,纔是問題的關鍵。
法律條款
第一章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二章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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