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從2004年下半年開通了一條學生簽證申請的快捷通道——電子簽證申請,簡稱e-visa電子簽證和常規的普通簽證相比,有以下幾點不同:
1.簽證材料的傳輸方式不同。電子簽證申請是將申請材料掃描成使館規定格式的電子文檔後,再通過移民局提供和設置的一個網路系統發送到澳大利亞阿德雷的海外學生審理中心進行審理;而普通簽證申請是將材料通過郵寄的方式寄到澳大利亞阿德雷的海外學生審理中心進行審理。
2.申請步驟不同。電子簽證是需要先繳納學校要求預先支付的學費,在獲得學校簽發的學費收據回執(簡稱COE)後,再提交簽證申請,隨後在完成體檢工作,最後在等待使館最終的簽證結果;而普通簽證是先將材料包括入學通知書郵寄到審理中心,等審理中心對於材料完成預評估後,獲得預評估通過信後纔交納學費和體檢,最後在等待使館最終的簽證結果。
3.電子簽證在遞交時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護照,而普通簽證在預評估期間可以不提交護照,只是在預評估通過之後能夠提交護照信息就可以了。
4.電子簽證必須在申請人開課前4個月內遞交申請,而普通簽證沒有此項要求。
因此,電子簽證和普通簽證相比,省掉了簽證預評估時間和郵寄時間,大大縮短了簽證時間。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申請人都適用於電子簽證申請,因為使館規定電子簽證的申請人在材料的真實性上要求非常高,同時材料由於網絡限制,對於申請材料的數量和文件大小都有要求和限制,因此,需要根據學生的各項背景情況選擇適合的簽證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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