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2007年內地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與往年相比,2007年在獎學金和招生信息服務等方面出臺了新的政策和舉措。
教育部在《教育部關於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對港澳臺研究生的收費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還要安排一定數量的國家計劃名額用於招收港澳臺地區考生,其他招生單位應參照這一要求,做適當安排。
2007年內地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初試時間爲2007年4月21日、22日,報名時間爲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受教育部委託,將有4個報考點負責內地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考試的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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