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學人纔到浙江創業,可以申請到一筆可觀的創業經費!記者從浙江省人事廳了解到,《關於2006年度擇優資助海外留學人纔來浙創新創業的通知》已於近日下發,浙江省將從今年起組織實施『錢江人纔計劃』,海外留學人纔來浙江創新創業,如果符合條件,將給予5萬—50萬元不等的資助。值得關注的是,社會科學類留學人纔首次被列為資助對象。
三類人可獲得資助
資助對象包括:來浙江從事科技創業的留學人員及團隊;應聘來浙江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工作的留學人員及團隊;來浙江講學或提供諮詢服務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資助資金主要用於科技創業、科研開發、教學和文化藝術創作等研究費用,申請項目(科技創業類)的貸款貼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社科類人纔首成資助對象
資助項目主要分為科技創業、科研開發、社會科學三類:科技創業類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纔及團隊攜科研成果自主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技術研發項目;科研開發類主要資助在浙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引進的留學回國人纔及團隊的研發項目;還有就是社會科學類,主要資助社會科學(文化、藝術、新聞、經濟、法律、體育等)領域留學回國人纔及團隊的工作啟動、來浙講學(教學)或進行諮詢和自主創業。此前,社科類留學人纔來浙江創新創業,還從來沒有相關的資助政策。
不同項目申請條件也不同
申請資助人員必須符合有關條件:①通過政府人事部門的留學人員資格認定;②2003年1月1日以後回國來浙江工作或創業;③具有本省戶籍或政府人事部門核發的留學人員工作證(應邀來本省講學或進行諮詢的留學人員除外);④年齡未滿50周歲;⑤申請項目的執行年限必須在申請者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內;⑥申報創辦企業資助的留學人員,須通過相關部門留學人員企業資格認定。
申請科技創業資助人員、申請科研開發資助人員、申請社會科學資助人員,還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但持有重要發明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來浙江自主創業的留學人員,可不受學歷、經歷等條件限制。
項目申報的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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