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博士後制度是在鄧小平同志關懷和支持下,經國務院批准於1985年開始實行的。它通過在一些科研環境較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吸納優秀博士畢業生進站,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承擔科研項目,獨立開展二至四年的科學研究,培養獨立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使之加速成長爲高層次科技人才和學科帶頭人。博士後研究人員完成博士後研究出站後,通過雙向選擇落實工作單位。國家和設站單位爲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一定的生活和科研經費,國家給予一系列政策支持。
我國設立博士後制度以來:
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1363個
企業等單位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1318個
累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 37000多人
研究工作期滿出站人員 23000多人
人事部近日發佈《博士後工作“十一五”規劃》,清晰描繪了未來5年我國博士後工作發展的路線圖,引人注目。
-博士後納入單位人事管理
設站單位權責明確 符合條件獨立招收
未來5年,博士後管理體制將健全完善國家、地方博士後管理部門和設站單位三級管理體制,由人事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協調合作、各設站單位發揮人才培養使用主體作用。
按照規劃,到2010年,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總數要比2005年底增長30%左右;科研工作站總數比2005年底增長50%左右;年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預計達到8000人左右。規劃特別指出,新增設的流動站、工作站將主要向新興學科、重點學科和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傾斜。
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這意味着今後5年,國家將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博士後工作質量評估體系和激勵機制,以提高博士後的培養質量,促進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穩步健康發展。
規劃對國家、省及設站單位的權責作出了明確規定,博士後研究人員招收管理制度也有改革,設站單位應按照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將博士後研究人員納入本單位人事管理範圍。工作站與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方式也將改進,聯合招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可在工作站或流動站所在省(區、市)辦理進出站手續,部分符合條件工作站經批准後可獨立進行招收。
-鼓勵社會資金多元投入
投入超過15億元 有較大創新潛力將獲資助
加大投入,多元投入,是規劃中惹人注目的另一亮點。
“十一五”期間,國家對博士後事業的總投入將超過15億元,是“十五”期間的3倍。其中,博士後日常經費投入爲10億元,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總額爲5億元。地區、部門和設站單位也要相應加大對博士後事業的投入,並積極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博士後事業。爲提高博士後日常經費標準,規劃還要求,從2006年起,博士後日常經費標準從原每人每兩年6萬元提高至10萬元。
規劃特別強調提升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自主創新能力。爲此,國家將制定並實施博士後特別資助計劃,對具有較大創新潛力和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給予特別資助,特別要增強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對博士後研究人員從事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究工作的擇優資助力度。在日常經費資助、博士後科學基金擇優資助等方面,對西部地區、東北等老工業基地和中部地區給予傾斜。
-“空殼”博士後站將被撤銷
人員實行嚴進嚴出 經費管理加強審計
針對某些博士後站點管理不善、質量不高甚至空掛虛名現象,規劃強調,要着力健全完善博士後工作質量保證機制。
規劃具體提出,要嚴格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條件和評審程序,流動站、工作站每兩年增設一次;完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的評估制度和評估指標體系,定期實行嚴格評估;對管理不善、評估不合格、不具備設站條件的視情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銷,並向社會公佈。同時,規劃提出規範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評價標準,嚴格進站遴選、中期考覈和出站考覈,改進對博士後研究人員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紀律約束、擇優汰劣等管理工作,並加強博士後經費管理和審計。
此外,規劃還就加強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科研工作站建設、完善博士後服務與保障、擴大博士後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3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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