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民國防教育大綱》日前由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公佈施行。
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自2004年開始着手《全民國防教育大綱》的起草。新公佈施行的《全民國防教育大綱》共8章47條,對國防教育的指導思想、基本任務、目標等作了明確,對教育的內容、途徑和保障措施進行了規範,是落實《國防教育法》的實施細則,與《國防教育法》共同構成了國防教育工作完整的法規體系。
《大綱》規定,國防教育包括國防理論、國防知識、國防歷史、國防法規、國防形勢與任務、國防技能6項基本內容。教育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學生,民兵、預備役人員,工人、農民和其他社會人員等5種不同公民羣體實施。
《大綱》同時對國防教育教員的選拔、管理、培訓和使用,國防教育教材的分類、編寫、審查把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國防教育工作機構對國防教育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覈和評估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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