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所有校車都要建檔案
5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爲消除校車的交通事故隱患,昨天市教委、市交管局聯合下發《關於對中小學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強對中小學校車交通安全的管理,使中小學生都能安全乘坐校車。
通知要求,近日各區縣教育局、交警支隊要聯合對校車、學生用車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所有中小學校要建立校車管理檔案,指定專人管理。各交管支隊要到學校門前進行摸底調查,通過攝錄等手段對乘坐2名學生以上的車輛進行詳細記錄。
同時,各交管支隊將對所有校車、學生包車進行甄別,凡貨車、農用車等均不能用於接送學生的車輛,由學校通知學生及家長停止乘坐,並由車輛所屬支隊通知車主停止接送學生,並簽署保證書。對於可以用於接送學生的客運車輛集中進行一次檢驗,檢驗中發現有交通安全隱患的,責令車主立即整改。同時,對駕駛人資格進行一次審查,簽訂安全保證書。對車質車況、駕駛人資格合格的車輛,逐車建立校車、學生包車基礎檔案。
通知明確,今後凡新增學生包車,家長鬚向學校進行報告,由學校反饋給所屬交管支隊,經交管支隊對車輛進行臨檢、對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教育後建立學生包車基礎檔案。教育部門要將學校對校車、學生包車管理情況列入交通安全達標校的評選條件中。
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交管部門將加大對校車和學生包車行駛路線,特別是縣鄉道路、學校門前的巡邏管控力度,要嚴格禁止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各區縣教育局要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學校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有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爲的,要堅決制止,不得放行。市教委要求,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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