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又是招聘信息?”已經畢業一年有餘已有工作的侯小姐,手機裏還時常收到各種各樣的招聘信息並請她去面試。其實,不僅是侯小姐,很多參加過招聘會、四處投過簡歷的求職者都有類似經歷。
據筆者瞭解,招聘單位對待求職簡歷的態度是不一樣的:有些單位認真對待每一個應聘者的簡歷,所有應聘者都給予回信,並用專門的箱子保存好每封求職信;而有一些單位在招聘現場粗略整理一下簡歷,留下幾份可以考慮的,其餘的便隨便一扔,待招聘會結束,總會有求職者的簡歷被掃進垃圾桶;更匪夷所思的是畢業生的簡歷被“轉讓”——從來沒有應聘過的單位,竟然會給你打電話;如果你是層次高點的人才,就可能受到各種獵頭公司的騷擾。
求職,少不了要把自己的簡歷交給招聘單位。個人簡歷包含了個人的詳細信息,其中許多是個人的隱私,比如個人的電話、經歷、家庭住址,等等。由於目前對人才市場的有關要求尚不規範,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因而,對求職者提供給招聘單位個人資料的保管保密責任,很大程度上要靠招聘單位講求誠信、遵守職業道德來完成。
筆者呼籲,在招聘單位接收求職者個人資料時,應當給予保密的承諾,爲求職簡歷上把“鎖”,絕不能隨意處理並任意公開涉及個人隱私的簡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