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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留加學生在首次申請工作時沒有太關注薪酬等問題,申請續聘時可能會被拒絕。北美《明報》收到一名留學生讀者投訴表示,儘管其僱主願意留用她,但人力資源部卻以其工資未達標準,而否決其聘僱申請;該留學生需要另外找工作,但新僱主又不願重新刊登廣告,令她投訴無門,只能重新向學校申請當學生,用學生身份留在加拿大。
據明報報道,一間顧問公司提醒留學生,畢業找第一份工時,必須特別留意其工資、實際運作情況,以及是否與專業相關。儘管第一份工的簽證申請審查寬鬆,很多時候移民部很容易便核發簽證,但如果留學生找的首份工不符合人力資源部要求,當申請延籤時,很難繼續申請到工作簽證,留學生也等於白白浪費了移民部給予留學生畢業第一、二年留加工作,僱主免招聘證明的優惠。
留學生找工作時,最重要的是找月薪1400元以上的工作,且要觀察公司的營運是否正常;如果出現上述案例中的情況,留學生也可以與僱主商量,是否能衡量過去佣金收入情況,給予留學生固定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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